扶贫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、发展生产、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,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,改变穷困面貌。当今世界多数国家大多是以人们的收入状况来确定贫困线。中国的贫困线主要以是否达到温饱为标准来确定。
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,1985年农民的消费水平,以年人均收入在150元人民币以下者为贫困型。以后各地实行的标准有些上升为200元,有的发达地区多至1000元。列入贫困线内的扶贫对象分为两类:第一类,集中连片贫困地区。全国有18个片,包括革命老根据地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。
扶贫方式:
1、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、养殖业和加工业,合理地开发矿业,有计划地进行能源建设,发展交通运输业。
2、发展横向经济联合,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,引进信息、资金、技术、人才和管理经验。
3、组织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工商企业、科研单位和中等专业学校、高等院校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联系,开展对口支援;组织能工巧匠和技术力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科技人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