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服务理念和服务宗旨标语如下:
1、用我们的服务让业主与公司共赢。
2、服务从我做起,业主在我心中。
3、保护消防设施,增强防火意识。
4、空间、心间、我们在您身边。
5、确保合同服务,争取更多奉献。
6、掌握消防常识,遵守消防法规。
7、做生态物业,创造优质人居环境。
8、至诚服务,进取创新,倡导文明,坚守责任。
9、物业管理,有序参与,依法维权,互惠互利。
10、真心带给无限舒心,品质创享好生活。
11、抱诚守信、宽严得体、热情服务、尽善尽美。
12、同一个中国梦想!同一个和谐家园。
13、公司与业主共创优秀物业管理。
14、敬业、自律、守信、文明;实干、担当、协作、持续。
15、微笑送达温暖,责任保证周全。
16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共享物业管理成果。
物业服务: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,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、养护、管理,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。
物业管理本身是一种主体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,而非上下级的行政管理关系。为避免字意上的歧义,即将物业管理改称物业服务。
根据建设部2007年164号令《建设部关于修改〈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〉的决定》的相关内容,“物业服务企业,是指依法设立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。